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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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Public announcement

关于公开比选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选聘公告

返回列表 发布日期:2021/08/23 浏览: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就省国资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1家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

(二)企业情况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管理公司”或“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11264万元,是在健全省级国有资产监督营运体系的背景下,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省国资委直接监管、四川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级综合类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2017年经省国资委批准,确认投资与资产管理、农业、教育科技康养三大板块为我公司主业。目前企业涉及业务主要有投资管理、资产托管、商业贸易(包括外贸进出口)、农机销售、高原农牧业、旅游运输、房地产开发、教育康养等领域,展规划集生产经营职能、资本经营职能于一体的综合类资产经营公司。

(三)项目情况

1、项目服务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摸清企业“家底”,夯实企业资产质量,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按照省国资委要求,本次清产核资与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不申报资产损失,主要开展全面的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工作。

根据省国资委文件规定,企业清产核资与专项财务审计工作的基准日为2021630日,需委托具有相关清产核资审计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对集团内企业情况梳理,梳理清查工作范围为省属监管企业本部及其所属分子公司(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共30户,其中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15户,三级企业14户),最终,在中介机构的协助下企业制定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清产核资与专项财务审计的工作方案,组织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出具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和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2、编制时间及完成条件

本项目编制完成时间为2021121日。公司按省国资委要求向省国资委报送清产核资报告和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予以备案。本次编制项目以完以省国资委备案通过为准。

3、编制要求

应扎扎实实地开展清产核资和专项财务审计工作,进行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切实清查和核实“家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可靠。应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问题,对清查出的问题如实报告。不得瞒报情况、弄虚作假、使用虚假会计资料,并妥善保管好清产核资各项工作底稿。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4、限价要求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整。

二、比选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连续执业八年以上(发生合并或更名的执业时间连续计算),具备较强研究实力。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经行业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2020年度年检合格;近三年提供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通报。

(三)符合《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及国资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中介资质条件要求。

(四)近三年承担过省属国企清产核资或财务审计项目的中介机构优先。

(五)中介机构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能及时和公司报告研究进展情况并研讨重大问题。

(六)在成都市设有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职人员,具备与拟提供的相关专业服务相适应的法定资质条件。

四、比选文件

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应当提供符合条件的书面印证材料或相关承诺书,并对所提供材料或承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公司业务范围、专业优势、公司及成员获得的荣誉和证明材料,从业人员概况、全国及成都市内设立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开展业务等相关情况。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及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基本情况,个人工作履历(近3年主要工作业绩),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

(三)业绩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为政府部门、央企、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省市国有企业(总部)等提供清产核资和专项财务审计服务的相关业绩,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如有)。

(四)服务方案。

(五)项目清算审计服务报价。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盖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七)参选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报送须知

投标响应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2183116:00

投标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219314:00

比选申请人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报送投标响应文件,或将投标响应文件扫描件发送联系邮箱,以告知本公司将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5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及四份副本)递交至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控部。比选人有权拒绝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6号富润国际广场9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28-83393450/18160012239;杨老师028-86117356/13880805152

联系邮箱:ofa2239@dingtalk.com

六、比选程序

(一)书面审查: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比选评审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进行书面审查,确定比选对象。

(二)组织比选:比选对象委派1名代表陈述其能力优势与服务方案,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比选对象代表进行现场问答和谈判,并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三)综合评比: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和比选对象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中选候选人。

(四)签订合同:公司审定中选人后通过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公布比选结果,发出中选通知,与中选人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附件:1、投标响应文件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8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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